今年在這特殊環境下很多餐飲及相關行業經營都很困難,而上游的貨發不來,下游的錢要不回來導致經營更加困難。而當碰到錢款自己要不回來時就會考慮找別人之手要回來,那委托他人討債要賬合法嗎?有朋友說合法,如何解釋呢?遇到“老賴”,如何才能把錢拿回來?走訴訟途徑,耗資大,時間長,且很多債權因為過了訴訟時效,就算走法律途徑也失去了勝訴的權利。
另外,他人能否拿著自己的欠條及委托書去幫自己討債?
沈陽佳才要賬公司認為,在民法領域,法無禁止即自由。雖然受托人與欠債人之間并不存在債權債務關系,但受托人持有債權人的委托書,說明其持有的“借條”等債權憑證有合法的來源。因此,委托他人以合法的方式幫自己討債,并不違反法律規定。